宿命之环

第12章 (我要是正常的话我就不会...) (第1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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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素跳舞时,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自然没有发现这边的情况。而女人在陶牧之说完这句话后,看了一眼舞池中的林素。或许是被林素的长相惊艳,或许是觉得无趣,她挑眉离开了。

林素跳完一支舞,浑身火热地回来了。

“爽~”林素一口喝光加冰的饮料,拍了拍响铃,坐在了陶牧之身边的高脚凳上。她身上还有跳舞时未散去的星光,在她的眼角唇边,甚至头发丝上闪耀。

这时候,音乐台上的乐队已经换了一首歌,也是一首粤语老歌,周慧敏的《自作多情》。这个乐队是个女主唱,声音很甜,音色挺适合这样的老歌的。

“不去了?”陶牧之问。

饮料上来,林素喝了一口,她身上的热气还未三干净,她把双肩旁边的长发撩到了肩膀后面。发丝撩动,散发出一阵迷人清甜的草莓香味。

“不了,我只喜欢刚才那首。”林素笑着和陶牧之道。

那首歌是《初恋》,歌词里满是第一次萌动的懵懂。林素这样张扬的人,和那首歌似乎有些南辕北辙。

“你喜欢什么歌?”林素说完后,靠在吧台上和陶牧之闲聊。

“没什么喜欢的。”陶牧之道。

他说完,林素眼睛里惊奇了一下,后道:“我还以为你喜欢肖邦巴赫。”高质量的男性会喜欢高质量的音乐,不像她喜欢这些流行乐。

“现在这首风格和上一首差不多。”陶牧之道。

《自作多情》也是首欢快的女声粤语老歌,也很适合跳舞。

“对呀。”林素满不在意地道。

“你怎么只喜欢上一首?”陶牧之问。

陶牧之问完,端着饮料看向音乐台的林素,在缭绕朦胧的灯光中,她眼神蓦的暗了一下。

这种表现很微小,像是在白日里微弱的光,只闪烁一下,就灭了。林素回头,看向陶牧之道,耸了耸肩。

“没什么,好听,就是喜欢啊。”

喜欢一首歌是没什么理由的,跟喜欢一个人一样。

林素说完这些,把杯子里的饮料喝完了。饮料冰冰凉凉,没加酒精,放了不少柠檬,一下酸到了胃里。

林素拿钱拍在吧台上结了账,对陶牧之道:“我们走吧。”

说完,她跳下了高脚凳。

-

酒吧是她想来的,最后也是她想走的。她走的时候甚至忘了自己去酒吧时说下的豪言壮志,要让陶牧之在酒吧里找到快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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