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命之环

五 设男女之大防 (第1/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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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对于封建宗法制的设计者和维护者来说,问题倒不在于逻辑的混账(他们自己并不认为混账),而在于执行的困难。

我们知道,宗法制虽然繁琐复杂,但核心却只有一个,即“宗”;关键也只有一个,即“嫡”。确立了嫡(嫡子),就承继了统(血统),也就保住了宗(宗族)。所以,对于宗法制社会而言,“立嫡”从来就是头等大事。

一般说来,“嫡”应该是父与其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,即嫡长子。然而,嫡之贵,不但在“嫡配”,更在“嫡传”。如果这位嫡妻所生的儿子,竟没有其合法丈夫的血统,而是她在婚前与别人私通而生下的“野种”,那就不但不能立为“嫡”,还要逐出家门甚或杀掉才行。

这种事并非没有可能。在上古,性关系比较随意,“野合”之事时有发生,不少新娘在出嫁之前便已怀孕,而且很可能曾与多个男人交往。腹中之子究竟是谁的,根本就弄不清楚。比如史书记载,禹娶涂山氏为妻,是在辛壬日。可是就在两天之后(癸甲日),涂山氏便生下了儿子,即启。所以,禹便不承认启是自己的儿子(禹曰:“予不子”),甚至不愿传位给启。过去史学界总说禹不传位于启,是因为要坚持尧舜的“禅让制”。其实远古时代是否真有“禅让制”,原本就值得怀疑。即便有,到了禹的时代,也已无再坚持之必要和可能。依我看,禹之不愿传位于启,根本的原因,还在于他从心底不喜欢启这个“野种”,而被他指定为接班人的益,倒没准是他的私生子。

其实,禹是用不着那样讨厌和嫉恨启的,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“野种”,是他母亲有莘氏在砥山上玩耍时,与某个男人在长着薏苡的地方野合的结果。事实上,禹那个时代的人,可以说都是“野种”。因为那是一个从母系制向父系制转化的时代。在那个时代,一个女人可以和许多男人做性伙伴,即所谓“人尽可夫”,生下的孩子五花八门,谁的种都有,根本弄不清,也无所谓。

不过,图腾制的建立,毕竟标志着男性地位的提高,标志着母系制向父系制的转化。过去,孩子反正是女人的,男人既无责任,也无义务。现在不一样了。孩子变成了父亲的,则父亲们便不能不来认真考察一下,那孩子究竟是不是“我的”。如不是,感情上就受不了。其次,财产的继承也是一个问题。儿子是要继承老子的财产的。如这儿子竟是“野种”,岂非将自己的血汗钱拱手相送?这当然也断乎不可!

然而,在这时,新娘大多并非处女,而亲子鉴定的科学方法又尚未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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