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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戈德里克却是个地地道道的普通人。
他不注重外表,他在家里的时候穿着最普通的棉布料,邋遢的像是一个浪人;他喜欢喝的醉醺醺的,而他最爱便宜的烈酒,不是陈年的葡萄酒;他讨厌参加社交活动,那些时间他更喜欢用来去Spencer的小酒吧哈拉几句;他的朋友很多,三教九流,什么阶层都有,他没有贵族该有的上位者的优越感反而平易近人;他不精于算计,他更喜欢听萨拉查做决定。
等等等,这足够Hat说上整整一天,Hat喜欢观察他的新房东,那是他的乐趣。然后,Hat喜欢一边评价他的新房东处处不得体的地方,一边担心他的生活状况。
Hat有的时候都在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不是个家养小精灵,他总是为别人想的太多。
Hat从萨拉查把自己包裹在精致的礼盒里送给戈德里克起,Hat就认定了萨拉查喜欢戈德里克。没有谁会把自己爱不释手的帽子当做礼物送给自己的朋友,不是吗?
当然了,Hat知道萨拉查很喜欢自己这顶高顶礼帽,他总是把他放在红天鹅绒的床头,静静的用那双深邃的眼睛看着自己。他优雅的长手指总是很轻的抚摸着Hat的帽尖,但是他却从来都不发一言,像是在思考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有在想。
如果Hat是个人,那他可以百分之百肯定萨拉查看自己的眼神一定是在看情人。
可是Hat是顶在外人眼里的物件,虽然Hat的第二任房东(第一任是帽子店的胖老板)也是个怪人,但是Hat觉得他还不至于变成恋物癖。所以唯一解释的通的答案就是圣诞节那天萨拉查着急忙慌的送走了Hat。
也就是说,Hat的第二任房东爱着他的第三任房东,而苦于一直无法表达,只得托物以表情。
这个答案让Hat很满意,并且他很希望他们会有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happyend,童话故事总是那么结尾的,不是吗?即使他们是两个男人,在爱情上没有什么不可能。Hat不知道自己这样的观点对不对,或者来自哪里,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,也是这么贯彻的。
Hat对于懦弱的萨拉查又嗤之以鼻,嘿,老兄,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敢作敢当的人。
这应该算得上一种“哀其不幸怒其不争”的表现,呃,好句子,但是好长,这又是从哪里来的呢?Hat有些犯难了……他总是会对自己的过去表现的不知所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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